NEWS
时间:2023-04-11 14:36:06 来源: 作者:
近日,国家发改委针对《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提出,有关部门拟对宴会套餐特别是酒店宴会套餐、单桌1500元以上 (不含酒水)宴会套餐实行重点监管,适时抽查宴会套餐及套餐菜品是否明码标价、是否明白标量、是否质价相符、是否存在明显浪费情况,抽查餐饮企业是否违规设置最低消费。
“近年来,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,出台标准规范,开展‘光盘行动’,加强监督执法,取得一定成效,但餐饮浪费现象仍然存在,部分领域还较为严重。”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,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提倡节俭、反对浪费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,树立文明新风尚,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调研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起草了《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。
网络平台引导标示菜品分量或数量
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八项内容,第一项就是严格明码标价。具体包括:餐饮企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,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餐饮及服务价格;提供宴会套餐的,应标明套餐内各菜品价格,有折扣的应标明折扣;提供不同规格菜品的,应分别标明价格;禁止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。
在推行明白标量方面,也提出,推动餐饮企业标示菜品主要食材分量或数量,套餐标示建议用餐人数,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应率先实行;鼓励餐饮企业通过设立菜品展示窗、制作仿真菜等形式对菜品信息进行展现,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;提供餐饮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优化菜品信息展示功能,引导餐饮企业标示菜品分量或数量,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。
允许调减宴会套餐菜品
宴会是餐饮浪费的“重灾区”。为此,征求意见稿专门提出,减少宴会餐饮浪费,承办宴会(一般指五十人以上用餐且多桌使用同一菜单)的餐饮企业应严格遵守反食品浪费要求,适量合理搭配宴会菜单,并明白标量。
承办宴会的餐饮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宴会服务合同时,应单列反餐饮浪费条款,承诺履行以下义务(包括但不限于):允许消费者从零点菜单等各类菜单中自主选择宴会菜品;允许消费者选择不同规格、分量的宴会菜品;允许调减宴会套餐菜品,并按菜品原价或参照套餐折扣价减免相应费用;配备公筷公勺公夹,餐后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, 主动提供环保打包盒(袋);鼓励承办宴会的餐饮企业提供宴会分餐服务。
记者也注意到,征求意见稿也提出,有关部门对宴会套餐特别是酒店宴会套餐、单桌1500元以上 (不含酒水)宴会套餐实行重点监管,适时抽查宴会套餐及套餐菜品是否明码标价、是否明白标量、是否质价相符、是否存在明显浪费情况,抽查餐饮企业是否违规设置最低消费。
优先推荐反浪费显著的餐饮企业
消费者给餐饮企业的“打分”中,也有望增加反餐饮浪费的指标。
在完善用餐评价体系方面,提供餐饮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完善用餐评价体系,增设餐饮企业履行反餐饮浪费义务相关指标, 引导消费者结合用餐体验进行评价评分;发布各类推荐榜单和向用户推送购买链接时,优先选择反餐饮浪费成效显著的餐饮企业。
征求意见稿也明确,餐饮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,制定反餐饮浪费指南,细化量化烹饪、配餐标准,完善有关服务规范, 引导餐饮企业积极履行反餐饮浪费义务;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拟订反餐饮浪费合同条款范本,推动全行业施行;推进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,建立反餐饮浪费与饭店信用挂钩机制。
鼓励给予完成光盘的消费者奖励
意见稿也倡导餐饮企业提升菜品质量,精细适量配餐,提供小份菜等多种规格菜品,合理配备公勺公筷公夹,提供形式多样的分餐服务和免费餐后打包服务;倡导消费者合理点餐、餐后打包;鼓励餐饮企业与消费者约定光盘奖励方式,给予完成光盘的消费者奖励。
商务活动组织者应简约备餐、点餐,引导参加者文明、健康用餐,造成明显食物浪费的,有关部门可约谈提醒商务活动组织者所在单位,浪费情况比较严重或影响比较恶劣的,可公开曝光, 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团体活动用餐及食堂供餐,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从严控制规模和用餐标准,带头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。
在加强督促指导方面,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反餐饮浪费情况检查监督,拟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餐饮企业进行约谈提醒,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,公开曝光浪费食品的典型案例;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监管部门,拟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予以公示。